南都訊 記者張釗 實習生林卓順 通訊員劉韜 日前,廣州市檢察院和幾個區檢察院,對廣州市國營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(以下簡稱“白雲農工商”)原領導成員的窩案提起公訴。檢察院調查發現,原白雲農工商總經理張新華等人涉嫌貪污國有資產約2 .84億元,其中張新華一人就涉嫌受賄近1億。這也是廣州目前查辦的涉案金額最大的貪污賄賂窩案。據查實,巨貪張新華的前妻和女兒均在國外,是一名“裸官”,但暫時沒有證據顯示她們與窩案有關。
  原領導班子:掌管大量地產非法侵吞2 .84億
  在廣州市檢察院起訴的17宗案件19人中,有12人是因涉嫌貪污和受賄。除了張新華外,還有原白雲農工商黨委書記張福來、副書記黃銀娣、副總經理陳宇航、總經理助理章國春等7名公司管理層,白雲農工商的原領導班子幾乎被一網撈盡。另有7人涉嫌行賄罪被起訴。
  由於白雲農工商擁有大量土地和房產,在城市規模快速擴張的背景下,土地的價值不言而喻。這些公司的原領導班子人員利用手中權力互輸利益,在1998年至2013年的十多年間,對國有土地和房產進行非法轉移和侵吞。經評估,以涉嫌犯罪時的市價計算,張新華等人共侵吞了國有資產2.84億元。這也是廣州市目前為止查辦的涉案金額最大的貪污賄賂案件。
  張新華等人侵吞的這些土地或房產放在現在則遠遠不止近3億的價值,以位於沙太南路的約15萬平方米的土地和廠房為例,據媒體此前調查,2005年下半年張新華出售的價格是1.29億,去年6月時,僅該地塊近一半的面積,出讓價就達到了23.09億元。廣州市檢察院證實,張新華的非法所得有部分已轉移到境外、國外,檢察機關希望儘快能追回。其前妻和女兒目前均在國外,暫時沒有證據證明她們參與作案。
  原總經理張新華:兩次倒騰 國資“私有化”
  除了侵吞國有資產,張新華收受賄賂的金額同樣巨大,其一個人就收了高達9700多萬元的巨額賄賂。這是因為白雲農工商掌握一些升值空間較大的地塊房產,受賄多發生在地塊使用權轉讓的過程中,行賄方多是民營企業,且不乏知名民營企業。在收受賄賂時,張新華還授意其親信和親戚成立公司,受賄的錢由公司轉款到個人賬戶,以達到“洗錢”目的,廣州市檢察院稱,這在受賄犯罪中並不多見。
  目前廣州市檢察院已經立案偵查了18名涉嫌行賄受賄人員,其中已經起訴13人。
  據廣州市檢察院方面介紹,張新華等人侵吞國有資產的手法比較隱蔽。在1998年6月至2003年5月,張新華正在擔任白雲農工商的經理,他以“保護”國有資產為名,主持成立了廣州市廣田置業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廣田公司”)。檢察院方面後查實,名義上廣田公司由白雲農工商監管,但在事實上已經被張新華個人所控制。在此期間,張新華等人通過虛設債務、低估資產、隱瞞債權等手段,將白雲農工商及其下屬公司的大量國有資產轉至廣田公司名下,涉及的廠房、果園和土地遍及白雲區、越秀區和天河區。
  從2005年開始,廣田公司的法人和股東發生了幾次變化,張新華等原股東將手上的部分股權轉讓給了新股東。而這,只不過是張新華等人為了第二次轉移國有資產做的鋪墊。2006年,張新華私自違規成立了私營性質的廣州新雨田置業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新雨田公司”),幾經變動後張新華占25.4%的股份,摺合人民幣7200餘萬元。在新雨田公司併購廣田公司後,全面接收廣田公司賬面資產,就這樣,廣田公司名下的近3億原屬白雲農工商的國有土地和房產就全部私有化。
  廣州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吳筱萍透露,正處級別的張新華在接受調查期間,似乎沒有意識到自己涉嫌的是嚴重職務犯罪,一度還認為自己能夠判緩刑後出來。
  巨貪張新華十多年為何告不倒
  不少部門曾以“級別太低不在所管轄範圍內”為由拒絕調查
  其實在這十多年間,一直都有人不斷地舉報張新華。70多歲的白雲農工商老下崗工人任權就是其一,任權家住在白雲家園小區,是白雲配件公司的一個宿舍。按照任權的說法,如果不是張新華私自變賣國有土地,搞得小區三個出口路段都被賣了,以至於“無路可走”,他們也不會想起要舉報張新華。一名舉報者曾對媒體表示,不少部門都以“級別太低不在所管轄範圍內”為由拒絕接手調查。經市檢察院證實,張新華的行政級別為正處級,而就是這個正處級別官員,手裡卻掌握著大量的國有土地。
  然而,舉報的效果微乎其微,在2003年時,時任白雲農工商副經理的張新華還曾因涉嫌“失職瀆職”被紀檢部門帶走調查,但一段時間之後,張新華卻“升官”了,出任白雲農工商公司的經理。儘管這樣,以任權為代表的老職工們沒有停下舉報的腳步,但一直未能告倒張新華。
  對此,廣州市檢察院方面解釋,一方面是相關機構對國企的監管力度不夠,國企的制度設置也有些漏洞,另一方面是張新華涉嫌的犯罪行為手法太隱蔽,一時很難查實。  (原標題:處級裸官張新華受賄億元案提起公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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